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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152.公司名稱:臺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 不適用7.發生緣由:更正本公司104年4月份資金與明細表增列子公司Hexel Electronic Limited資金貸與「吳江均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」資金貸與明細,及5月份貸出資金之公司:Hexel Electronic Limited貸與對象吳江均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,短期融資資金金額原128,898仟元正確為-294仟元。8.因應措施:不適用9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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